学生党员监督制度
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治组织纪律观念,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,更好地接受广大同学监督,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,学生党支部特拟定相关制度如下:
一、学生党员是学生中优秀分子的代表,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,坚决服从党的纪律,牢记党的宗旨,认真履行党的权利和义务,不断完善自身素质,充分发挥表率作用。
二、全系任何学生有权对不文明或违纪行为进行监督、批评、检举,对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党员有权向系级党组织揭发和检举。
三、全体学生党员有责任、有权利对全系内外的不文明现象和违纪行为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,如有视而不见、互相推托,严重渎职者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四、全体学生党员应互相监督,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不搞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。
学生党员发展公示制度
为增强我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,扩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监督面,保证新党员的质量,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使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真正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促进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。现根据"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"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,特制定该公示制度。
一、公示对象:系学生党支部确定的本系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党的重点发展对象。
二、公示方式:
1、在我系网站上公示重点发展对象。
2、重点发展对象情况出宣传板公示。
三、公示期限:
一般10天左右。如有不同意见,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支部或总支反映。
公示期间,设有监督电话,有专人受理来信来访。
四、公示内容:
1、 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时间
2、 公示对象的姓名、班级和社会工作职务
五、公示意见反馈内容:
1、有违背党组织的政治言论和政治活动;
2、有违背党组织的思想言行和表现;
3、不能严格要求自己,有触犯校纪校规的情况;
4、学习态度不端正,有违反院系学风建设规范和制度的情况;
5、学生干部工作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,或"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",拉帮结派等情况;
6、不尊敬师长和团结同学,不能较好的处理群众关系;
7、生活作风不正派,并造成不良影响;
8、在各项活动中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反而起不良的带头作用;
9、未尽的其他方面情况。
六、公示要求:
1、对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人员的要求:
①应对意见反馈者保密,只在一定的范围内讨论;
②及时认真的调查核实反馈意见,并客观准确地向有关党组织反映;
③系学生党支部应客观公正地对待反馈意见和调查结果,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慎重考虑。
2、对意见反馈者的要求:
①应抱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,以认真、求实的精神,向有关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;
②所反映的意见应真实、可靠,并有据可查;
③意见反馈者最好能留下自己的班级和姓名。
学生党员管理条例
一、 坚持共产主义信念,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;
二、 支部双周三定期召开组织生活,学习有关理论及有关精神,开展批评与自我评议及讨论工作;
三、 支部成员对分配工作任务必须认真完成,并于双周三在组织生活会上定期汇报;
四、 支部任何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迟到、缺席、早退,请假必须事先经支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;
五、 支部毕业班成员在早操、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与非毕业班同学保持一致;
六、 支部成员必须公正无私、实事求是,严格保守支部秘密,认真做好支部发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