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计算机学院院长职责

发布日期:2007-09-0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

数学计算机学院院长职责

 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,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
2、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,拟定本院具体安排规划和实施方案。制定本

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。

3、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。团结依靠全院教职工以培养人才为中心,开展教学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。

4、院长召集并主持院办公会议,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、行政管

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
5、院长召集并主持院学术会议;审议学科、专业的设置,教学、科研计划方案,

评定教学、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。

6、和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和管理工作。

7、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数学计算机学院

   2002年6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一条:数学计算机学院系主任职责
下一条:数学计算机学院年级主任工作职责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