セブンラックカジノ ポーカー数学计算机学院新增教师职责暂行条例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07-09-0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

セブンラックカジノ ポーカー数学计算机学院新增教师职责暂行条例(试行)

 

我院新增教师暂实行为期两年的合同实习制,根据其两年之内的工作表现和完成合同的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。此意向已取得校人事部门的认可,此条例拟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实行。新增教师在实用期内应完成以下目标:

我院新增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刻苦钻研,严谨治学,教书育人。此外,在教学科研方面应完成如下工作:

1、坚决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,特别是应承担辅导员或班级指导教师或学院内其它行政管理工作。

2、两年之内不得提出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。

3、担任一门课程或一门实验课的讲授。

4、主要负责一项或参加一项有学术水平的科研项目。

5、有一篇论文发表在国际核心期刊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。

6、协助教授或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。

7、承担不少于 30 学时的学院公益工作,可以累计计算。

说明新增教师考核合格与否,看其综合评估的结果。若个别条款虽未完成,但因属学院统一安排或未安排此方面的工作,其考核结果由学院统一掌握。

 

 

 

   数学计算机学院

 

2004年6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一条:数学计算机学院系主任职责
下一条:数学计算机学院年级主任工作职责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