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参加首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9-10-1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校(学院):

2009年4月下旬在厦门大学召开了中国数学会十届二次理事会。会议决定从200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“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”。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负责筹备组织首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。

为了培养人才、服务教学、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,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,培养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,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,以赛促学,经宁夏数学会普及委员会研究,决定成立宁夏赛区组织参加首届全国大学数学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参赛对象: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。

2、竞赛方式: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(含数学与应用数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),数学专业的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。

3、竞赛知识范围参见附件。

4、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包括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。分区赛于2009年10月24日(星期六)上午9:00-11:00在各个赛区进行,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负责统一命题;决赛于2010年5月15日(星期六)在国防科技大学举行。

5、收费标准: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制定统一标准,每个参赛学生须交报名费60元。

6、奖项设立:设赛区奖(一般以省、市、自治区作为赛区,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)与全国决赛奖。赛区奖按照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、数学类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,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15%(其中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%、30%、50%),冠名为“第*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(**赛区)*等奖”。决赛奖按照绝对分数评奖,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3名,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,最后入选名单有全国竞赛委员会批准,并在《数学的实践与认识》杂志上公布。分赛区和据赛的获奖证书均由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盖章颁发。

7、各单位请与2009年9月15日之前指定单位组织负责人,并将组织负责人的姓名、电话和电子邮箱告之:

        nxhan@126.com(韩惠丽);liurui@nxu.edu.cn(刘锐)。

8、2009年9月25日之前向宁夏数学会普及委员会(liurui@nxu.edu.cn)报告所在单位参赛人数及学生名单。同时将参赛学生的报名费(60元/人)通过银行汇至:中国农业银行新市区支行大学分理处,29170001040000350;或通过邮局汇至:セブンラックカジノ ポーカー数学计算机学院,韩惠丽收,邮编750021。汇款请注明竞赛报名费。

9、此次竞赛如有疑问,可以致电:0951-2061079或13895372432(韩惠丽)。

 

 

附件:中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大纲(初稿)  (点击下载大赛提纲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宁夏数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宁夏数学会普及委员会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9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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